借方應收賬款與貸方預收賬款分別代表什么意思?
答:一.應收賬款是資產類科目
應收賬款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貨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是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所形成的債權;
該賬戶的性質是資產類,用來核算因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而發生的應收賬款(即應收賬款的增加),包括應收取的價款,稅款和代墊款等,貸方登記已經收回的應收賬款(即應收賬款的減少)。
期末余額如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的應收賬款;期末余額如在貸方,表示預收的賬款。
該賬戶應按不同的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的單位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二.預收賬款是負債類科目
預收賬款指企業按照合同規定,向購貨單位預先收取的款項。企業在發貨前預收的貨款,應作為企業的一項負債;
該賬戶的性質是負債類,用來核算企業按照合同的規定預收購貨單位訂貨款的增減變動及結余情況。其貸方登記預收購買單位訂貨款的增加,借方登記銷售實現時沖減的預收貨款。
期末余額如在貸方,表示企業預收款的結余額;期末余額如在借方,表示購貨單位應補付給本企業的款項。
該賬戶應按照購貨單位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借方應收賬款與貸方預收賬款的真實含義,相信您應該清楚了。更多會計方面的干貨,盡在本網站的文章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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