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教育經費可以沒有發票嗎
職工教育經費需要發票.
職工教育經費支出的扣除基本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特殊規定:
1.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59號)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大連、深圳、廣州、武漢、哈爾濱、成都、南京、西安、濟南、杭州、合肥、南昌、長沙、大慶、蘇州、無錫、廈門等21個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高新技術企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63號)規定,從2015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會計核算常見的兩大誤區
職工教育經費是指職工上崗和轉崗培訓、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培訓、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支出,以及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從2018年1月1日開始,一般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與高新技術企業的限額統一,從2.5%提高至8%.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當年職工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超過的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但要注意,僅僅計提、而未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對于職工教育經費,在會計處理上有兩個常見的誤區:
誤區一:只有培訓費發票才能記入職工教育經費.
員工參加了外部培訓,回來報銷時,很多會計人員認為只有培訓費發票才屬于職工教育經費的報銷范圍.這是過于謹慎了.須知,員工參加培訓發生的往返交通費、住宿費、餐飲費等也可以計入職工教育經費.
誤區二:員工在職學歷教育的學費當作職工教育經費報銷.
職工教育經費主要是為提升員工的工作技能而發生,"功利性"強;學歷教育立足長遠,旨在提升員工的軟實力.員工在職續本、讀研、讀博、讀MBA、讀EMBA的學費屬于學歷教育支出,不能作為職工教育經費報銷.已報銷的,需將報銷金額并入員工工資計征個稅.再就是,學歷教育的學費不屬于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開支,因此報銷后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果真如此,員工要交個人所得稅、企業要調增企業所得稅,兩頭不討好.
企業不妨轉換思維,譬如,制定職工自學成才獎勵計劃,將學費作為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這樣處理的話,獎金可記作"應付職工薪酬".以"獎勵"代替"報銷"后,獎金雖然也需要并入工資計征個稅,但獎金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可以沒有發票嗎?會計學堂小編提醒大家,職工教育經費需要發票,而且職工教育經費支出的扣除還有一項基本規定,兩項特殊規定,大家在操作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如果看完本文內容還想了解更多相關財務知識可以繼續關注本網站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