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業可以差額征稅嗎
1.差額征收是指營業稅項目,"營改增"試點地區延續該政策,8月1日后由于全國推廣,那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就沒有這個政策了.
2.差額征收,差額=總營業額-支付給另外的營業額(成本),
如,工程應計稅的營業額=總工程營業額-分包工程的營業額.
如,旅游應計稅的營業額=旅游總收入-支付給外地地接的費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附件2第一條第三項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知稅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允許其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道費用,扣除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指試點地區不按照《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和非試點地區的納稅人)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關于廣告業的差額征稅,《財政部、國家稅務回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十八項規定,從事廣告代理業務的,以其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答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媒體、載體)的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因此廣告業可以差額征稅.

營改增之后,廣告業如何差額征稅?
營改增之后,增值稅本身就已經達到了差額征稅的目的,所以不再需要專門做差額征稅.
所謂差額征稅,是指營業稅納稅人,以其應稅收入減去對應支付其他同行業相同類型收入支付的成本,就差額征稅.
相關規定有:
一、交通運輸業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經地方稅務機關批準使用運輸企業發票,按"交通運輸業"稅目征收營業稅的單位將承擔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運輸企業并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運輸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旅游業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明確:旅游企業組織旅游團在中國境內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費減去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門票或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建安業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于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中
四、融資租賃業務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經中國人民銀行、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除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其他還有金融業、保險業、代理報送業、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等等.
之所以營業稅有差額征稅,就是為了避免重復征稅.
營改增后,因企業繳納的是增值稅,增值稅的計稅原理
為:
(1)按全部銷售額計算稅款.但只對貨物或勞務價值中新增價值部分征稅.
(2)實行稅款抵扣制度,對以前環節已納稅款予以扣除.
(3)稅款隨著貨物的銷售逐環節轉移,最終消費者是全部稅款的承擔者,納稅人與負稅人相分離.
也就是說,原營業稅的需要減除的部分,已經在增值稅里做為進項稅額進行了抵扣,所以,增值稅本身就已經實現了差額征稅,不再需要象營業稅一樣專門做差額征稅了.
廣告業可以差額征稅嗎?在營改增后增值稅本身就實現了差額征稅的目的,因此不需要專門去進行這個操作,廣告業也是可以進行差額征稅的,這在一定程度上讓廣告業有了更大的利潤空間.如果你還想要了解更多這方面的知識,歡迎隨時登陸會計學堂網站相關欄目進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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