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的物資在什么會計科目
捐贈支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暫行條例,目前分為兩部分,計入科目也不同。
賬務處理:
一、公益性、救濟性捐贈。
又分為兩部分:一是捐贈金額在年度會計利潤12%以內部分,這部分在計征企業所得稅時,允許稅前扣除;二是超過年度會計利潤12%以上部分,在計征企業所得稅時不得扣除。以上支出在發生時一并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年末在計繳企業所得稅時進行相應的納稅調整。
二、非公益性、救濟性捐贈,以及非廣告性質的各種贊助,在業務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
捐贈支出的計算與申報主要是依據申報表附表八《公益救濟性捐贈明細表》進行填列申報的,在計算時也必須依據該表的規定進行,它的填報說明如下:
1、本附表填報本期發生的通過非營利社會團體或國家機關進行的所有公益救濟性捐贈支出;
2、“用途”欄填報公益救濟性捐贈用途,可以按用途歸類填報;
3、“公益救濟性捐贈的扣除限額”=(主表第43行“納稅人調整前所得”+捐贈支出總額±納稅調整項目)×法定扣除率。
小編認為,對于捐贈物資,可以視同為銷售處理,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而對于接受捐贈的會計處理,根據捐贈物的不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三種不同的規定:
(1)接受捐贈物為固定資產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
(2)接受捐贈物為無形資產時,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3)接受捐贈物為未限定用途的財物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收到捐贈的物資會計分錄怎么做?
《新會計準則》規定將企業接受捐贈資產的價值作為"捐贈利得"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
①接受貨幣資金;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②接受非貨幣資金,以公允價值入賬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事業單位接受捐贈物資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對于接受捐贈的會計處理,根據捐贈物的不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三種不同的規定:
(1)接受捐贈物為固定資產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
(2)接受捐贈物為無形資產時,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3)接受捐贈物為未限定用途的財物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事業單位接受捐贈的會計處理應區分貨幣資金捐贈和物質資產的捐贈分別進行處理。
關于捐贈的相關會計科目,會計學堂小編分幾個問題和大家做了分析,首先給大家講到了捐贈的物資在什么會計科目,然后給大家講到了收到捐贈的物資會計分錄怎么做、事業單位接受捐贈物資的會計分錄怎么做等相關內容,希望大家看完能有所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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