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滯納金從哪天算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五十二條規定,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法規期限的限制。
《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五條規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
第八十三條規定,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補繳和追征稅款、滯納金的期限,自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繳未繳或者少繳稅款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稅收征管法及本細則所規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申報期限最后一天為法定休假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
《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十二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企業依法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根據上述規定,補繳稅款滯納金的期限,自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繳未繳或者少繳稅款之日起計算。企業所得稅實行分月或者分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因此,企業所得稅的滯納金,應從次年的6月1日起開始計算。

哪些情況下可以申請延期申報納稅?
國家稅務總局對四川、重慶等7個省市稅務機關發出通知,明確遭受強烈地震災害地區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可以延期申報納稅。
通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地震災害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其應繳納的稅款,可以延期繳納。延期時限由各省市在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期限內自行核準。
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受地震災害影響而無法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在90天之內進行認證。
通知還指出,對因強烈地震災害導致本省(市)出口企業不能按期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的,以及全國其他地區出口企業因受災地區企業原因導致退稅單證沒有收齊影響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的,稅務機關可以辦理出口企業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延期手續。
災區重建需要大量物資,各界人士及企業已經紛紛向災區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國家稅務總局人士在此提醒,符合規定的捐贈可以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前進行扣除。
為了鼓勵企業和個人對受災地區的公益性捐贈,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個人將其所得用于捐贈支出,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進行扣除,從而抵免部分稅款。
現行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例如,中央企業2007年的實現利潤接近10000億,那么,該企業的捐贈扣除限額為10000×12%=1200億元,那么1200億元就不需要納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中繳稅。
本文會計學堂小編主要給大家講了企業所得稅滯納金從哪天算、哪些情況下可以申請延期申報納稅這兩大問題,稅法規定企業的稅收滯納金、罰金以及罰款都是不能進行申報扣除的。現在企業一般都是按照稅務機關要進行企業所得稅的預繳,所以會計人員一定需要定期和稅務機關核定清楚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千萬不要逾期不繳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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