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貨物無償贈送給小規模納稅人能開專票嗎

2020-02-11 13:4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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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生活中,大家為了更好的銷售盈利,經常會有把展示品等樣品免費贈送給客戶的情況,這時候需要增值稅視同銷售嗎?如果客戶屬于一般納稅人,我們能不能開具專票給客戶呢?將貨物無償贈送給小規模納稅人能開專票嗎?

將貨物無償贈送給小規模納稅人能開專票嗎

在稅法上無償贈送他人的貨物都是需要繳納增值稅的,應該視同銷售來征稅.將貨物無償贈送給他人的企業,無論是不是開票,無論是開具怎樣的發票都是需要繳納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那么無償贈送貨物可以開具專用發票嗎,以下是有天津仁和會計培訓學校小編為大家整理資料分享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答:根據現行《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三)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因此,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征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22號)第三條關于無償贈送貨物可否開具專用發票問題規定,一般納稅人將貨物無償贈送給他人,如果受贈者為一般納稅人,可以根據受贈者的要求開具專用發票.

將貨物無償贈送給小規模納稅人能開專票嗎

無償贈送能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0號

第四條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把樣品無償贈送給客戶需要開發票嗎?

這就要看一看《發票管理辦法》是如何規定的:發票是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勞務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或者收取的憑證.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的款項,收款方應該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和及接受勞務時,應該向收款方取得發票.但無償贈送沒有實際的收付款行為的發生,所以一般情況下不能開具發票.

但考慮到鏈條式的增值稅,為了保證抵扣鏈條的連續性,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屬于增值稅的視同銷售,所以應該按照售價計提銷項稅額,相對應的接受贈品的單位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其進項稅額也是可以抵扣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征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22號)第三條關于無償贈送貨物能否開具發票的問題中,明確表示如果一般納稅人將貨物無償贈送給他人,在受贈者為一般納稅人的情況下,是可以開具專票給受贈方的.

既然可以開票,就涉及到開票金額的問題.我們怎么確定金額呢?

(1)按照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售價確定.

(2)按照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如果無償贈送的是需要繳納消費稅的貨物,例如贈送了高檔化妝品、高檔手表等,那么我們需要在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把消費稅考慮進去,此外,這個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是由國家稅務總局來確定的.

如果受贈方不需要發票,企業也可以不開具發票.但是需要把這筆視同銷售收入作為未開票收入,將銷售額及稅額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未開票收入"中.

此外,一部分個體工商也常常發生無償贈送的行為,一部分未達到起征點的個體工商戶也會疑問能否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最新政策,個體工商戶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關于將貨物無償贈送給小規模納稅人能開專票嗎的問題大家都清楚了沒,會計學堂小編還想提醒大家的是,開具發票之后,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該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能擅自銷毀.已開具發票的存根聯以及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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