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職工薪酬個稅有余額怎么調賬
答:個稅是與工資有關系的,所以調賬的分錄可以分兩步做:
1、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等),根據你公司交個稅的情況來確定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正確的個稅做法是在計提工資的時候, 就要把個稅計提上,計入工資總額.這樣在交納的時候就不會存在應交稅費-個稅中有余額的情況了.
個稅已申報和扣繳,但是工資一直沒發,怎么做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付職工工資一xxx
貸:應交稅費一代扣代繳稅費一個人所得稅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擴展資料:
一、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二、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并按照準則第四條的規定處理.
三、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企業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提出自愿裁減建議,并即將實施.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定按工作類別或職位確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補償金額;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時間.
(二)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裁減建議.
應付職工薪酬個稅有余額怎么調賬的內容,會計學堂小編就介紹到這,應付職工薪酬個稅余額的賬務調整方法你都回去著了吧,我本還介紹了個稅已申報和扣繳,但是工資一直沒發,怎么做賬的內容,希望大家好好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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