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境內境外取得的其他收入怎么交稅

2019-12-03 13:1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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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境內境外取得的其他收入怎么交稅,我國居民從境內境外取得收入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具體實施辦法是納稅義務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準予其在應納稅額中扣除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具體內容請看下文分析介紹.

居民境內境外取得的其他收入怎么交稅

答: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納稅義務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準予其在應納稅額中扣除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扣除額不得超過該納稅義務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稅法第七條所說的依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是指納稅義務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區別不同國家或者地區和不同所得項目,依照稅法規定的費用減除標準和適用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同一國家或者地區內不同所得項目的應納稅額之和,為該國家或者地區的扣除限額.

納稅義務人在中國境外一個國家或者地區實際已經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低于依照前款規定計算出的該國家或者地區扣除限額的,應當在中國繳納差額部分的稅款;

超過該國家或者地區扣除限額的,其超過部分不得在本納稅年度的應納稅額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的該國家或者地區扣除限額的余額中補扣.

補扣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納稅義務人依照稅法第七條的規定申請扣除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時,應當提供境外稅務機關填發的完稅憑證原件.

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居民境內境外取得的其他收入怎么交稅

外國人在我國境內取得收入怎么交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相關法規的規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當根據其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工作的期限(以下簡稱:居住工作期限)長短,決定其工資薪金是否交納個人所得稅.

1.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居住工作期限不超過90日或者在稅收協定規定的期限中不超過183日的個人.

2.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居住工作期限超過90日或者在稅收協定規定的期限中超過183日,但不超過1年的個人.

3.居住工作期限滿1年,但不滿5年的個人.

4.居住工作期限滿5年的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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