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丟了可以重開嗎
答:不能重新開.
具體原因如下: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的普通發票,大多是由保管不善造成的,所以不能重開.
(1)丟失發票聯,應于發票丟失當日或次日(節假日順延)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向主管稅務機關指定的報刊等媒介刊登公告聲明作廢.納稅人丟失發票辦理丟失聲明的,必須在具有全國報刊號的報紙上刊登.
(2)開具發票一方丟失發票聯,應重新開具發票交對方入賬.重新開具發票時,應在備注欄填寫丟失發票的客戶名稱、發票種類代碼和號碼、金額,開票單位.開具發票方記賬時附上丟失發票的其他聯次作為合法入賬憑證.
(3)取得發票一方丟失發票聯,應取得原簽發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發票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4)納稅人將在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的發票聯或記賬聯丟失,可向開具發票的稅務機關申請出具書面證明,或要求開具發票的稅務機關提供所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可作為合法憑證入賬.
(5)丟失存根聯或記賬聯,應取得發票聯復印件,發票復印件經提供原件的單位注明"此件是我單位提供,與原件相符",加蓋公章后,方可作為原始憑證.
(6)納稅人丟失普通發票全部聯次的,按丟失空白普通發票處理.

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后還能重開嗎?
答:增值稅發票丟失怎么辦,首先要到辦稅廳領取并填寫《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并且要在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申請主管稅務局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已報稅證明單》.
《丟失專用已報稅證明單》申請開具流程:
(一)申請.納稅人攜帶上述資料到辦稅服務廳申報征收崗申請開具丟失專用已抄報稅證明單.
(二)受理審核.辦稅服務廳申報征收崗受理審核納稅人提交的資料.符合條件的,當場受理辦理.納稅人提交紙質資料不全或者填寫內容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三)開具.納稅人提供資料符合條件的,辦稅服務廳申報征收崗即時開具丟失專用已抄報稅證明單.
發票丟了可以重開嗎的內容,會計學堂小編就介紹到這,發票丟了不可以重開,但上文介紹了一些補救的措施你們都學會了嗎?本文還介紹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后還能重開嗎的內容,希望大家能好好學習這些知識.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