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通行費電子發票怎么勾選
答:根據《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等有關事項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66號)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符合規定的通行費電子發票后,應當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登錄本省(區、市)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信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進項稅額,在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中"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欄次中.
1.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勾選認證包括"通行費電子普通發票"在內的需認證的發票進行勾選認證.
2.我們從導出的"發票清單"中可以看到,認證的專用發票和通行費發票都在清單里.

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的勾選是什么意思?
答: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的勾選是指在勾選平臺進行發票抵扣的操作.
收到的紙質發票在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的發票勾選功能中始終無法檢索到原因:
1、系統的數據同步周期為1天,因此當天開具的發票無法在本平臺進行檢索;
2、此份發票已經超過抵扣時限;
3、 此份發票在當期之前已經申報抵扣過了;
4、開票方未及時聯網上傳發票信息至稅務局端;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稅工程增值稅征管信息系統發現的涉嫌違規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969號 )第一條、第二款:
屬于"重復認證"、"密文有誤"和"認證不符(不包括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認證時失控"和"認證后失控"的發票,暫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稅務機關扣留原件,移送稽查部門作為案源進行查處.
經稅務機關檢查確認屬于稅務機關責任以及技術性錯誤造成的,允許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不屬于稅務機關責任以及技術性錯誤造成的,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屬于稅務機關責任的,由稅務機關誤操作的相關部門核實后,區縣級稅務機關出具書面證明;屬于技術性錯誤的,由稅務機關技術主管部門核實后,區縣級稅務機關出具書面證明.5、發票為假發票(可通過全國發票查驗平臺確認發票真偽).
以上就是關于公路通行費電子發票怎么勾選的相關內容介紹,對此小編還介紹了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的勾選是什么意思,以及其他注意事項.大家應該都有了自己的理解和認識了,更多精彩內容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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