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納的時候為什么要計提
社保可以計提,也可以直接列支.但是,社保需要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來核算.不能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等科目.
單位繳納的社保需要計提嗎
可以不計提,在實際上交保險時入賬,但這樣單位實際承擔的社保費用就會往下錯一個月.
分析如下:
一、計提:(企業繳納部分)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看員工是什么部門的)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
二、繳納: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這是公司部分)
其他應收款----代墊職工社會保險(這是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三、一般企業是當月工資下月發,但是社保必須要當月繳納,所有做帳的時候都先墊付,次月發工資的時候沖銷,所有才有:其他應收款----代墊職工社會保險
四、根據企業情況不同,也可以先計提后繳納.
請問計提工資、社保費用以及發工資、交納社保時的分錄怎么做?
計提工資、社保費用: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應付工薪酬
支付社保:
借:應付工薪酬/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
支付工資:
借:應付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

案例分析
問題:某商貿企業2017年5月計提職工工資總額30000元,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8400元,其中,企業應承擔6000元,職工應承擔2400元.企業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錯誤處理方法一:企業按照實發工資計提應付職工薪酬
該商貿企業工資表如下:
企業財務人員賬務處理如下: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 職工工資 27600元
貸:應付職工薪酬 工資27600元
2、計提社會保險
借:管理費用 社會保險 8400元
貸:應付職工薪酬 社保 8400元
問題分析:上述會計處理方式造成的最直接的結果就是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部分沒有計入職工工資總額,使得作為計提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職工福利費的工資基數減少了,對企業不利.
正確的賬務處理是: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 職工工資 30000元
貸:應付職工薪酬 工資30000元
2、計提公司承擔社會保險
借:管理費用 社會保險 6000元
貸:應付職工薪酬 社保 6000元
3、繳納社會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 社保 6000元
應付職工薪酬 工資2400元
貸:銀行存款 8400元
4、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工資27600元
貸:銀行存款 27600元
錯誤處理方法二:企業全額承擔社會保險費
某些企業在與職工協商工資時,會全額承擔職工應承擔的社會保險部分,即雙方約定的工資為實發凈工資.
企業財務人員賬務處理如下: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 職工工資30000元
貸:應付職工薪酬 工資30000元
2、繳納社保,企業承擔全部社保費用
借:管理費用 社會保險 8400元
貸:應付職工薪酬 社保 8400元
問題分析: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的工資基數不是實發工資,而是扣除社保和個稅前的應發工資.該公司需要換算出正確的社保繳費基數,重新計提社保費用.
正確的處理方法如下:
假設該公司所在地個人應繳納的社保比例為8%,企業應繳納的社保比例為20%,則換算計費基數后重新列工資表如下(換算辦法:社保繳費基數=(實發工資+扣減的個稅)÷92%):
我們關注到,這種情況下,企業計算社會保險的基數不是30000元,而應該是32608.70元(=30000÷92%),個人應承擔的社保不再是2400元,而是2608.70(=32608.70×8%),同樣,其企業應承擔的社會保險也不再是6000元,而應該是6521.74元(=32608.70×20%).
企業財務人員應做賬務處理如下: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 職工工資 32608.70元
貸:應付職工薪酬 工資 32608.70元
2、計提公司承擔的社會保險
借:管理費用 社會保險6521.74元
貸:應付職工薪酬 社保 6521.74元
3、繳納社會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 社保 6521.74元
應付職工薪酬 工資 2608.70元
貸:銀行存款 9130.44元
4、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工資30000元
貸:銀行存款 30000元
綜上所述,社保可以計提,也可以直接列支.但是,社保需要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來核算.不能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等科目.企業財務人員務必要弄清社會保險的計費基數,分清企業應負擔的社會保險部分和職工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部分的不同性質,避免出現錯誤的賬務處理,為企業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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