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代開專票企業的稅務處理

2019-10-29 16:2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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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規模納稅人,這月在稅務局代開了兩張稅率為3的增值稅發票,怎么入賬,分錄怎么做?稅款是在開票時就交了的 ,是在國稅代開和交增值稅的,那還是要另外交地稅嗎?下面小編就針對網友的提問來講講稅局代開專票企業的稅務處理.

稅局代開專票企業的稅務處理

一、小規模納稅人到稅務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后,會計處理時要按專用發票上載明的金額記入主營業務收入貸方,按發票上的稅額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貸方,根據交易實際情況借記現金或銀行存款、應收賬款、預收賬款等科目.根據稅務機關的完稅證上的明細金額,借記相關科目.

二、代開發票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凡需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均應提供發生購銷業務,提供接受服務或者其它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對稅法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在開具發票的同時征稅.只有在稅務局代開的發票才是合法的.

三、開票后財務處理:稅務局發票代開崗位完成發票開具、稅款扣繳后,會把稅務局蓋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共三聯和完稅憑證交給納稅人,其中:發票的第一聯為記賬聯,是納稅人據以入賬的憑據,第二聯為抵扣聯、第三聯為發票聯,是交易購買方認證抵扣進項稅以及入賬的憑據,完稅證是納稅人扣繳稅款后的證明票據.

財務會計分錄:按發票記賬聯上載明的金額和稅額做如下處理:借:現金(或銀行存款、應收賬款、預收賬款等科目,以發票上的價稅合計金額記賬,)貸:主營業務收入(發票上的金額)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發票上的稅額)

根據完稅證做如下處理: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完稅證上的增值稅稅款)-城市維護建設稅(完稅證上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金額)-教育費附加(完稅證上的教育費附加金額)-地方教育附加(完稅證上的地方教育費附加金額)-企業所得稅(完稅證上的企業所得稅金額,個體工商戶申請代開的,繳納個人所得稅)貸:現金(刷個人銀行卡的記入現金,從企業賬戶上扣繳稅款的記入銀行存款)

同時做增值稅以外的稅款的稅費計提:借:營業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完稅證上的增值稅稅款)-城市維護建設稅(完稅證上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金額)-教育費附加(完稅證上的教育費附加金額)-地方教育附加(完稅證上的地方教育費附加金額)

計提所得稅:借:所得稅費用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期末結轉相關成本及損益科目.

稅局代開專票企業的稅務處理

小規模納稅人在國稅局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小規模納稅人在國稅局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主管國稅局應當在代開發票并征收增值稅(除銷售免稅貨物外)的同時,代地稅局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稅務局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發票及稅款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經國、地稅局協商,可由國稅局為地稅局代征有關稅費.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按現行規定需由主管國稅局為其代開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發票)的,主管國稅局應當在代開發票并征收增值稅(除銷售免稅貨物外)的同時,代地稅局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二、經協商,不實行代征方式的,則國、地稅要加強信息溝通.國稅局應定期將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情況,包括國稅為其代開發票情況通報給地稅局,地稅局用于加強對有關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

到此,稅局代開專票企業的稅務處理大家是否已經明了,會計學堂小編最后提醒各位,納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的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通過新系統自行開具,主管國稅機關不再為其代開.如果還有其它代開專票的問題都可以到我們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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