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清繳時間和期限
答:(一)綜合所得
1.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2.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二)經營所得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注意:無論是居民個人還是非居民個人,取得經營所得,都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政策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主席令第九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

新版的個人所得稅應該如何計算
答:應納稅所得額=綜合所得-依法規定的免征額-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項目)-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等).
個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分級計算稅率).
舉個例子,張三在2018年11月份的月工資為10000元,無其他收入,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和其他扣除項目為2000元,那么,張三在11月份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多少呢?
應納稅所得額=10000-5000-2000=3000(元)
符合級數1的稅率3%.
個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000×3%=90(元)
如果按照上一版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算出來的個人所得稅是345元.
可見新版的個人所得稅對中產階級個稅的負擔減少還是很明顯的.
因為個稅要分級計算,和原版個稅的簡化計算方式相同,為了方便計算,我們可以把稅法中的稅率表變化一下,把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轉化成月,增加速算扣除數.
有關個稅匯算清繳時間和期限到這里就講解完畢了,如果大家還有疑問或者還有更多想學習的財會知識,歡迎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我們每天都會更新大量精彩的財會干貨,供你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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