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收款無法收回是計入壞賬處理嗎?
答:可以作為壞賬進行處理,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第四條規定,企業除貸款類債權外的應收、預付賬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應收、預付款項,可以作為壞賬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一)債務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其清算財產不足清償的;
(二)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的;
(三)債務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償,且有確鑿證據證明已無力清償債務的;
(四)與債務人達成債務重組協議或法院批準破產重整計劃后,無法追償的;
(五)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收回的;
(六)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其他應收款要提壞賬準備嗎?
答:其他應收款需要計提壞賬準備,具體分錄如下: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其他應收賬款壞賬準備
因此,對于其他應收款計提壞賬準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相信各位看到這里,已經對其他應收款無法收回是計入壞賬處理嗎有了最基礎的認知和理解.希望小編的整理能給你們帶來一些啟發和幫助,如果大家還有更多深層次的財務問題想要解答,不妨來我們會計學堂的官網和答疑老師在線交流.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