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普通發票丟失 罰款多少
一、根據現行的《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第三十六條規定:"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以及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發票出入境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三十一條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

綜上所訴,當普通發票丟失時,當事人應立即向當地稅務機關辦理掛失報備業務,不按要求保管惡意丟失者將會受到1萬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發票有涉及違法所得的將予以沒收.以下為辦理普通發票丟失報備業務的指南:
1、報送材料:
2、辦理流程:
第一步:申請人攜帶報送材料到主管稅務機關提出辦理申請;
第二步:辦稅服務廳接收資料,核對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時受理;
第三步:受理過程中稅務機關將丟失、被盜、毀損發票錄入系統,并向納稅人反饋,現場辦理完結.
3、辦理渠道:
辦稅服務廳(場所)
電子稅務局、移動終端(個稅APP)、自助辦稅終端
4、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的消費者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第一步:到機動車銷售單位取得銷售統一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加蓋銷售單位發票專用章);
第二步:到機動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蓋章確認并登記備案;
第三步:由機動車銷售單位重新開具與原銷售發票存根聯內容一致的機動車銷售發票.消費者憑重新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辦理相關手續.
以上就是增值稅普通發票丟失罰款多少的全部內容,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將得到處罰,我們一定要好好保管,我相信各位會計朋友們根據以上內容一定能知道會計處理方法,想了解更多會計知識,可以關注會計學堂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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