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中央空調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否抵扣
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空調,當然可以抵扣!
對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來說,符合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相關規定,可以抵扣。
新會計準則,規定購買固定資產,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一般都可以抵扣。
不過有下面幾種例外:
1、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不允許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
2、小汽車、摩托車和游艇也不納入增值稅改革范圍
3、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處理上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均應作為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的組成部分,其進項稅額不得在銷項稅額中抵扣。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和配套設施。
4、企業購入的固定資產若專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計入固定資產成本。

固定資產要想抵扣,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先決條件或前提基礎條件:一般納稅人資格.
2.該購置的固定資產非全部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或免征增值稅項目或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比如.僅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即使符合其他抵扣條件,也不能抵扣.但是以上幾種行為的混合比如納稅人既提供增值稅應稅項目,也提供免征增值稅應稅項目,如符合其他抵扣條件,則可以抵扣.
3.該購置的固定資產屬于非應征消費稅的購置自用摩托車、汽車、游艇.
4.該購置的固定資產為非購建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購買貨物.
簡單地說:單位為購建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購置的貨物,即使符合其他抵扣條件,也不得抵扣.最近,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專門下發文件對建筑物和構筑物范圍進行了明確界定,并規定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得抵扣.
比如:企業對原來建筑物的照明系統進行了改造,進行改造時購買的電線,燈具等取得了專用發票,但是由于該照明系統屬于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因此,也不能抵扣.
5.能夠合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是進行抵扣的關鍵條件.
小型中央空調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否抵扣?小型中央空調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空調,當然可以抵扣。關于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需要符合的條件,我們也列舉了5項,希望能夠幫助大家理解有關增值稅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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