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財政票據可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答:企業發生非應稅項目支出時,應取得相應的扣除憑證,按規定進行稅前扣除。如發生以下事項,應取得憑據為:
1.企業繳納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以開具的財政票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2.企業繳納的可在稅前扣除的各類稅金,以完稅證明為稅前扣除憑證。
3.企業撥繳的職工工會經費,以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4.企業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以開具的財政票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5.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以開具的財政票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6.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以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印制并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贈票據,或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收據聯,為稅前扣除憑證。
7.企業支付社會組織會員費,以開具該組織開具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8.企業發生行業協會自律性經濟處罰支出,以《行業協會自律性經濟處罰專用收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9.企業支付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以《專用收據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專用收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10.企業根據法院判決、調解、仲裁等發生的支出,以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以及可由人民法院執行的仲裁裁決書、公證債權文書和付款單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稅前扣稅憑證的種類是什么?
答:稅前扣除憑證按照來源分為內部憑證和外部憑證。
內部憑證是指企業自制用于成本、費用、損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會計原始憑證。如企業支付給員工的工資,工資表等會計原始憑證即為內部憑證。內部憑證的填制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
外部憑證是指企業發生經營活動和其他事項時,從其他單位、個人取得的用于證明其支出發生的憑證,包括但不限于發票、財政票據、完稅憑證、收款憑證、分割單等。其中,發票包括紙質發票和電子發票,也包括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
“哪些財政票據可作為稅前扣除憑證?”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了,感覺難度怎么樣呢?如果感覺有一定的難度,可及時回看書本,或者來會計學堂深造哦,會計學堂隨時歡迎你的到來。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