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未退稅證明需要哪些資料
“未退稅證明”只是習慣性叫法,主要用在出口到國外的貨物退運回來時,海關審批退運申請時。正規來說不是叫《未退稅證明》,應該叫《完稅證明》!到稅務局去開就可以了!稅務局會在《完稅證明》上批注是“已退稅”或“未退稅”,如果沒有這個批注意見,海關是不認可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24號第十條第(三)項規定:“出口貨物發生退運的,出口企業應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出口貨物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附件34),并攜其到海關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運手續。委托出口的貨物發生退運的,由委托方申請開具出口貨物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并轉交受托方。申請開具《出口貨物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時應填報《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表》(見附件35),提供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及下列資料:
1.出口貨物報關單(退運發生時已申報退稅的,不需提供);
2.出口發票(外貿企業不需提供);
3.稅收通用繳款書原件及復印件(退運發生時未申報退稅的、以及生產企業本年度發生退運的、不需提供);
4.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委托出口的貨物發生退運的,由委托方申請開具出口貨物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并轉交受托方。申請開具《出口貨物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時應填報《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表》,提供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及下列資料:
1、出口貨物報關單(退運發生時已申報退稅的,不需提供);
2、出口發票(外貿企業不需提供);
3、稅收通用繳款書原件及復印件(退運發生時未申報退稅的、以及生產企業本年度發生退運的、不需提供);
4、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另外,丟失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企業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補辦出口報關單證明。
辦理未退稅證明需要哪些資料?出口到國外的貨物退運回來時,海關審批退運申請時,到稅務局開具未退稅證明,稅務局會在《完稅證明》上批注是“已退稅”或“未退稅”,如果沒有這個批注意見,海關是不認可的!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