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出口退稅認定對于退稅開戶銀行賬號有何要求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退(免)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29號)第一條規定: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時,《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中的“退稅開戶銀行賬號”從稅務登記的銀行賬號中選擇一個填報,不再向主管國稅機關提供銀行開戶許可證。
如何申請出口退稅資格認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FONT>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規定,出口企業應在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或簽訂首份委托出口協議之日起30日內,提供下列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
(1)打印的紙質《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及電子數據;
(2)加蓋備案登記專用章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
(4)銀行開戶許可證;
(5)未辦理備案登記發生委托出口業務的生產企業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協議,不需提供第1、2項資料;

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如果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一般情況下采用來料加工貿易方式出口實行出口免稅政策,除來料加工貿易之外的方式出口實行出口退稅政策;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出口后實行出口免稅政策。
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可以從中國出口退稅咨詢網上下載,也可從主管稅務機關取得。目前生產企業使用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13.0_sp1版本,外貿企業使用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15.0_sp1版本。
在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出口退稅資格認定的操作步驟:向導→申報系統操作向導→認定向導→一資格認定明細采集→退(免)稅認定申請錄入→二生成資格認定申報→生成資格認定相關數據→三打印資格認定報表→打印資格認定相關報表。
辦理出口退稅認定對于退稅開戶銀行賬號有何要求?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時,《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中的“退稅開戶銀行賬號”從稅務登記的銀行賬號中選擇一個填報,不再向主管國稅機關提供銀行開戶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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