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虧損次年贏利怎樣納稅?
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32號)的文件規定:企業上一年度發生虧損,可用當年所得予以彌補,按彌補虧損后的所得額來確定適用稅率。又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村信用社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1]55號)的文件規定,農村信用社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暫減按18%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上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暫減按27%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對國家確定為貧困縣的農村信用社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因此,你縣若不是貧困縣,則你們信用社2002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0萬元(30萬元-20萬元),應該申報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2.7萬元(10萬元×27%)。

稅前利潤補虧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答:
企業稅前利潤彌補虧損是用本年利潤先補以前年的虧損,就是先不計繳所得稅,先彌補以前虧損,彌補完后仍有利潤這個利潤再繳所得稅,如以前虧50萬元,本年利潤盈100萬元,彌補后凈利100-50=50萬元,這50萬元繳所得稅。
這個是不做會計分錄的,只在申報中體現。
上文就是有關上年虧損次年贏利怎樣納稅哦,大家都知道國家給企業的政策是五年稅前補虧的,但是具體怎么操作,相信大家讀過上文就明白了,如果讀完上文你還是有不明的地方,可直接點擊小窗,咨詢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答疑老師隨時在線,等你來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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