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雇員應納稅款怎么代扣代繳
未對員工實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國的《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對此做出了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的,由扣繳義務人繳納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以及相應的滯納金或罰款。其應納稅款按下列公式計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扣繳義務人已將納稅人拒絕代扣代繳的情況及時報告稅務機關的除外。

哪些稅可以代扣代繳
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需要注意的是,在支付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時,不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預提所得稅)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而有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利潤、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所得,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上述所得與其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都應當繳納百分之二十的所得稅(注:現已改為10%,協定國適用協定規定的限制性稅率)。其他所得是指轉讓位于我國境內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取得的收益,以及其他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從我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上述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實際受益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稅款由支付人在每次支付的款額中扣繳。②《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規定:對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建筑、安裝、裝配、勘探等工程作業和提供咨詢、管理、培訓等勞務活動的所得,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工程價款或者勞務費的支付人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
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境外的單位或個人在境內銷售應稅勞務而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其應納稅款以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人的,以購買者為扣繳義務人。
消費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城市維護建設稅
國稅函[2004]420號文件規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注: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管理、納稅環節、獎罰等事項,比照產品稅、增值稅的有關規定辦理)解釋的精神,增值稅、消費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同時也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
本文介紹的聘用雇員應納稅款怎么代扣代繳知識大家是否能理解。對于稅費代扣代繳上如果有疑問,不知道怎么樣繳納或繳納后做賬該怎么做,目前通過會計學堂都可以獲得正確而又規范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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