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產品具體如何征稅
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其中: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農業產品,是指初級農業產品,具體范圍由國家稅務總局直屬分局確定。
其次,從1994年5月1日起,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已由17%調整為13%。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052號)規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所列免稅項目的第一項所稱的“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后銷售的仍然屬于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于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征收增值稅。農業生產者用自產的茶青再經篩分、風選、揀剔、碎塊、干燥、勻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稅的規定執行,應當按照規定的稅率征稅。
第三,向農業生產者購進農業產品應開具收購發票或取得普通發票,按規定稅率計算抵扣.在2002年1月1日前,購進免稅農業產品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買價10%的扣除率計算。自2002年1月1日起,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率的通知》(財稅[2002]012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業生產者銷售的免稅農業產品的進項稅額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

農業產品的征稅范圍包括哪些內容?
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文件規定:“一、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文件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稅率為11%。上述貨物的具體范圍見本通知附件1。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文件附件1第一條規定:農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具體征稅范圍暫繼續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及現行相關規定執行,并包括掛面、干姜、姜黃、玉米胚芽、動物骨粒、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巴氏殺菌乳》(GB19645-2010)生產的巴氏殺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滅菌乳》(GB25190-2010)生產的滅菌乳。
農業產品具體如何征稅?農業產品的征稅范圍包括哪些內容?在我國的相關法規里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大家現在了解了吧?會計學堂各種財務知識應有盡有,歡迎大家來學習咨詢。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