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雙薪是否要全額納稅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以及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都要依法繳納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在內的個人所得稅。顯然,單位如果在年終發放了第十三個月的薪水,屬于個人所得稅的繳稅范圍,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最新規定,從現在起,個人取得的“雙薪”,將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即第12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將在扣除800元起征點的費用后,對剩余部分按相應稅率計算并繳納個人所得稅;第13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將不扣除800元起征點費用,而是對其全額按相應稅率計算并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納稅人第12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不足800元,那么就可以將其第12個月和第13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加起來,再減去800元后,對余額按相應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

年底雙薪與年終獎有何區別
“年底雙薪”與“年終獎”的相同之處在于不強制支付,但“年底雙薪”與月收入掛鉤,一般與一個月工資等額,或只是月工資的基本薪資部分;而“年終獎”的彈性更大,沒有上下金額限制。
年底雙薪和年終獎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1、年底雙薪發放的是工資,它的發放數額、發放時間都是確定的,年底雙薪的決定因素是年底時員工是否在公司工作,即只要年底12月份在公司工作的就應獲得固定一筆收入。
2、而年終獎則是一種獎金,是對員工全年勞動的超額勞動報酬,一般根據員工全年工作的考核結果進行發放,而且具體金額的彈性較大。
怎么樣,會計學堂小編總結年底雙薪是否要全額納稅,看明白了嗎?第12月的扣除起征點納稅,第13個月的,全額納稅。若第12個月不足起征點的,將與第13個月合并。然后再扣除起征點納稅。這下你總該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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