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應收賬款應作為壞賬處理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47條的規定,納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收賬款,應作為壞賬處理:
(一)債務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撤銷,其剩余財產確實不足清償的應收賬款;
(二)債務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蹤,其財產或遺產確實不足清償的應收賬款;
(三)債務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以其財產(包括保險賠款等)確實無法清償的應收賬款;
(四)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經法院裁決,確實無法清償的應收賬款;
(五)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應收賬款;
(六)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核銷的應收賬款。
應收賬款的核算范圍:
應收賬款是有特定的范圍的。首先,應收賬款是指因銷售活動或提供勞務而形成的債權,不包括應收職工欠款、應收債務人的利息等其他應收款;其次,應收賬款是指流動資產性質債權,不包括長期的債權,如購買長期債券等;第三,應收賬款是指本公司應收客戶的款項,不包括本公司付出的各類存出保證金,如投標保證金和租入包裝物等保證金等。
其他應收款的核算范圍: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主要內容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有關“哪些應收賬款應作為壞賬處理”的內容,會計學堂小編為您介紹到這里,上面列出六種要做壞賬處理的情況,你記住了嗎?小編還為大家介紹了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的核算范圍,希望能幫助您更好的學習!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