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中小學是否該納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規定,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不論學校是公辦還是民辦都應按照上述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不是只對民辦學校征收企業所得稅。這也體現了稅收公平、公正的原則。我們認為,3000元結余應先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后,再用作購置和修繕教學設備,購置的設備作固定資產管理,以后年度可按規定計提折舊,稅前扣除。

民辦學校是否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民辦學校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都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本法。
第二條 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本法所稱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本法所稱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關于民辦中小學是否該納稅的知識先介紹到這里,可以見到民辦中小學該繳納的稅費也需要繳納,它就是一般性經營的單位,符合稅局納稅人征收的要求。但民辦中小學也可以享受稅收優惠,這點在會計學堂網上也有詳細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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