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稅企業取得國際貨運發票所列運費能否抵扣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三)款規定,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二條規定,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按照下列規定實行增值稅免抵退稅或免退稅辦法。
(一)免抵退稅辦法。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和視同自產貨物(視同自產貨物的具體范圍見附件4)及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列名生產企業(具體范圍見附件5)出口非自產貨物,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應納增值稅額(不包括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應納增值稅額),未抵減完的部分予以退還。
(二)免退稅辦法。不具有生產能力的出口企業(以下稱外貿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貨物勞務,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予以退還。
根據上述規定,已享受出口退稅的產品,該產品的稅率為零。生產企業出口貨物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出口貨物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應納增值稅額(不包括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應納增值稅額),未抵減完的部分予以退還;外貿企業出口貨物適用免退稅辦法的,該出口貨物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予以退還。而對于免稅貨物而言,免征增值稅,但其進項稅額不予退還。因此,享受出口退稅的產品不屬于免稅貨物范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附件2《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原增值稅納稅人(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一)進項稅額。
1.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接受試點納稅人提供的應稅服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5.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接受試點納稅人提供的應稅服務,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其中涉及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有形動產租賃,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有形動產租賃。
(2)接受的旅客運輸服務。
(3)與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相關的交通運輸業服務。
(4)與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購進貨物相關的交通運輸業服務。
上述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對于試點地區的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指《增值稅條例》第十條所稱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但不包括《應稅服務范圍注釋》所列項目;對于非試點地區的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指《增值稅條例》第十條所稱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根據上述規定,享受出口退稅產品發生的運費,不屬于上述不得抵扣范圍,其進項稅額準予抵扣。但對于國外運費,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期付款利息等問題增值稅處理的批復》(國稅函〔1999〕598號)第三條規定,關于境外運輸費用能否計算進項稅額進行抵扣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關于印發出口退(免)稅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4〕31號)第七條的規定,企業出口貨物的銷項金額是指出口貨物離岸價格按外匯牌價計算的人民幣金額。所以,企業從中國口岸到境外目的地之間所收取的運費不包括在銷項金額內,其所發生的運輸費用,也不能計算增值稅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企業取得運輸發票進行抵扣時需注意什么?
根據國稅局發布的相關規定和通知,納稅人外購貨物(固定資產除外)或者銷售應稅貨物,所取得的自開票納稅人或代開票納稅人開具的貨物運輸發票,及聯運單位和物流單位開具的貨物運輸業發票,都準予計算抵扣進項稅額。從而進一步擴大增值稅的抵扣范圍。
企業在取得運輸發票進行抵扣時應注意以下內容:
一、票據的審核
1、開票主體合法
2、票據須稅控機打發票
3、蓋章合格
4、貨運發票,應當分別注明運費和雜費,如未分別注明,而合并注明為運雜費的不予抵扣。
二、抵扣增值稅資料的申報
1、申報時間:發票開具日90天后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申報抵扣。
2、申報資料:報送紙質《增值稅運輸發票抵扣清單》和《增值稅運輸發票抵扣清單》的電子信息。未報送的不予抵扣。
3、填寫內容不完整、信息錄入有錯或比對不符(2003年12月1日起,國家稅務局將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所有運輸發票與營業稅納稅人開具的貨物運輸業發票進行比對),一律不予抵扣。
免抵退稅企業,取得國際貨運發票所列運費能否抵扣,你得到這個問題的答案了嗎?通過會計學堂上文的講述,你是否明白免抵退稅企業,取得國際貨運發票所列運費倒底能不能抵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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