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組織協調收入如何繳稅
某縣一工程承包公司對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建筑業務,未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建筑工程合同,只是負責工程的組織協調業務,取得收入20萬元,依3%稅率按“建筑業”稅目申報繳納營業稅是否正確?
答:該公司依3%稅率按“建筑業”稅目申報繳納營業稅是不正確的。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三款之規定:“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國稅函發文進一步明確: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裝工程作業,即工程承包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的建筑安裝工程作業,無論其是否參與施工,均應按“建筑業”稅目征收增值稅。工程承包公司不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建筑安裝工程合同,只是負責工程的組織協調業務,對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項業務則按“服務業”稅目征收增值稅。該筆業務應適用增值稅“服務業”稅目依6%稅率申報納稅,并建議該公司立即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按照我國會計制度的規定,施工企業的工程結算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計算。實踐中,采用了形象進度法,即工程項目部每月末向企業工程管理部門按照施工形象進度估算本月實際完成的施工產值,工程管理部門經過審核后提供給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據以確認工程結算收入。
1.統一工程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的收入統計確認口徑,一律以監理公司審定的工作量作為統計工作量和工程結算收入的確認標準。施工項目部按照形象進度計算出來的實際已完工工程量,須經過現場監理公司的審核后報業主進行審定。會計實務上可以統一把工程監理公司審簽的工作量作為實際已完工程量上報施工企業和財務部門。財務部門以此作為工程結算收入的確認標準,以便統一企業各部門及對外界的數據報告口徑。
2.由于收入確認和工程款收取的不同步,稅金的計提可參照所得稅時間性差異,引入“遞延稅款”核算辦法。雖然按上述辦法采用監理公司審簽的工程量作為收入的確認標準統一了數據的計量口徑,但仍然存在價款收取滯后于收入確認的問題,從而造成應交稅金入庫困難和資金缺口嚴重。為了保證會計核算的配比原則,“遞延稅款”科目的引入將較好地解決這一問題。
具體做法是:月末按完工百分比法根據工程管理部門(或工程統計部門)上報的已完工程量確認工程結算收入,同時計提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然后按照實際收到的工程款計算確認應上交的各種稅金,記入“應交稅金”科目。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應交稅金”科目之間的差額,記入“遞延稅款”科目,待以后收到工程款再分期轉回并上繳入庫。
工程組織協調收入如何繳稅?工程承包公司是否與工程建設公司簽訂承包建筑安裝工程合同是工程承包公司按照什么行業繳納稅費的關鍵,從事相關行業的財務人員,需要記得這點哦,我們還介紹施工企業的賬務處理。過程中如果有什么其他的問題或者想法,歡迎大家來會計學堂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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