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取得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等是否繳納個稅?

2019-05-16 12:05 來源:網友分享
3400
個人所得稅就是個人的某些收入是需要繳納稅費的,至于是哪些收入呢?下面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介紹個人取得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等是否繳納個稅?這個是有相關政策繳納標準的,具體的內容請看下文!

個人取得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等是否繳納個稅?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二條規定,下列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根據上述法規規定可以看出,對于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的獨生子女補貼應僅限于國家規定的獨生子女補貼,其他類屬于企業自行發放的補助獎勵慰問等需要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退休人員一次性取得的獨生子女補貼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等是否繳納個稅?

在公開渠道上未查詢到安徽對此問題的規定。以下文件供參考:

《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計劃生育獎勵費等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京財稅[2003]1604號)規定,對于《條例》規定的“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即獨生子女補貼),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征收個人的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國稅法[1994]89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于個人的工資薪金項目所得,不征稅。對于《條例》規定的“一次性獎勵”和“一次性經濟幫助”,分別視同市政府頒發的計劃生育獎勵和救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取得勞務報酬等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穗地稅發[2003]46號)第八條規定,個人取得企業(單位)等發放的計劃生育獎勵金,除按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八、三十九條規定標準發放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和一次性獎勵(或補助),以及獲得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核發計劃生育榮譽證書的人員退休時取得的一次性獎勵金,在國家稅務總局未有明確規定之前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外,其他形式獎勵金應并入“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等是否繳納個稅?個人所得稅上文只要獨生子女補貼不需要繳納,這個獨生子女保健費是需要繳納個稅的,更多關于稅費的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文章
  • 往來互抵操作存在哪些注意事項
    往來互抵操作存在哪些注意事項?按照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針對企業的應付和應收往來賬款之間的互相抵扣處理是必然的,但是作為財務會計人員在處理往來賬款互相抵消操作時需要注意相關的事項,這些事項包含雙方核對一致、明確互抵條件、財務處理規范以及稅務處理上的謹慎等等,這些注意事項內容小編老師已經整理好在下文中,要是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來閱讀下文。
    2026-04-13 19
  • 企業資金鏈斷裂前有什么預警信號
    企業資金鏈斷裂前有什么預警信號?當學員們想要學習一家公司資金鏈斷裂前兆時,應該是發現了企業財務上很多的問題;根據小編老師多年的財務經驗,企業資金鏈斷裂之前都有一些異常的情況,比如說和銀行之間的往來異常,配合銀行處理賬款的積極態度不夠,還有就是資金使用異常等等,相關的知識歡迎你們來閱讀下述文字,讀完之后對你們肯定都是有幫助的。
    2026-04-16 14
  • 私域零散收入入賬難點聚焦在哪
    私域零散收入入賬難點聚焦在哪?眾所周知,通過私域運營是可以產生一定的收入的,從財務處理上角度來說,私域零散收入的入賬還是存在一定難點的。這個難點有很多方面,其中包含收入沒有通過對公賬戶核算、缺乏相關有效的憑證入賬以及收入和稅務脫節,存在一定的漏稅嫌疑等,更多與之相關的財務知識建議你們可以來閱讀下文,對你們學習肯定有所啟發的。
    2026-04-19 12
相關問題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