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交納的土地使用稅在竣工前是否可以入開發成本?
現行稅收政策規定暫不夠明確,但這一問題對企業所得稅實際影響不大,主要涉及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核算問題。房地產企業與一般工商企業在土地使用稅核算方面確有不同之處,一般工商企業繳納的土地使用稅計入管理費用,房地產企業在開發項目竣工之前,所繳納的土地使用稅按受益原則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的部分,在稅務總局對該問題進一步明確之前,暫可以視為開發成本的一部分。
上述僅供參考。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

土地使用稅繳納時間是什么時候?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房地產企業交納的土地使用稅在竣工前是否可以入開發成本的全部內容了,現行的稅法政策規定還不夠明確,小編認為在國家稅務總局對該問題進一步明確之前,暫可以視為開發成本的一部分,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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