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行業科技項目政府補助是否納稅
問:我公司屬于電子行業,去年有一項科技項目申報市科委立項,并于今年獲得市級科研項目申請的撥款補助12萬元,預計第二期還有8萬元補貼收入。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補貼收入征稅等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81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取得國家財政性補貼和其他補貼收入,除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計入損益者外,應一律并入實際收到該補貼收入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請問此項補貼收入是否應并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所得稅?有沒有相關減免規定?
答:一般來講,企業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補貼款項,如果屬于免繳所得稅的補貼收入,支付補貼款的部門會向企業提供相應免稅的紅頭文件,明確說明企業該項所得免繳企業所得稅;但如果企業沒有取得此類文件的,該項補貼收入應按規定并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 規定,
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一)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一)項所稱財政撥款,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的財政資金,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二)項所稱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指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按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準,在實施社會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特定公共服務過程中,向特定對象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費用。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二)項所稱政府性基金,是指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
電子行業科技項目政府補助是否納稅?通過上文,大家了解政府補助發生時,應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以及在稅務上的處理。如果大家對政府補助其他的問題還有疑惑,歡迎到會計學堂的官網,聯系我們的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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