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憑證的審核內容包括什么
1.內容是否真實;審核記賬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務內容是否符合所附原始憑證內容,內容是否真實。
2.項目是否齊全;審核記賬憑證中有關項目的填列是否完備,有關人員的簽章是否完備。
3.科目是否正確;審核記賬憑證的應借應貸會計科目和金額是否正確,科目的對應關系是否清晰、完整,核算內容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
4.金額是否正確;審核記賬憑證上列示的總分類科目的金額和明細科目的金額是否正確,借貸方金額合計是否相等。
5.書寫是否規范;審核記賬憑證的書寫是否符合標準、數字是否清晰、更正是否正確。
6.手續是否完備。記賬憑證審核中如果發現錯誤,應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加以更正。經過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才能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

記賬憑證的填制要求
填制記賬憑證,是會計核算工作的重要環節,是對原始憑證的整理和分類,并按照復式記賬的要求,運用會計科目,確定會計分錄,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填制記賬憑證能使記賬更為條理化,保證記賬工作的質量,也能簡化記賬工作,提高核算效率,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如果說,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主要在于注重審核,那么,對記賬憑證則主要在于注重填制。填制記賬憑證的具體要求如下:
(1)填制記賬憑證的依據,必須是經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
(2)正確填寫摘要。一級科目、二級科目或明細科目,賬戶的對應關系、金額都應正確無誤。
(3)記賬憑證的日期。收付款業務因為要登入當天的日記賬,記賬憑證的日期應是貨幣資金收付的實際日期,但是與原始憑證所記的日期不一定一致。轉賬憑證以收到原始憑證的日期為日期,但在摘要欄要注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實際日期。
4)記賬憑證的編號,要根據不同的情況采用不同的編號方法。如果企業的各種經濟業務的記賬憑證,采用統一的一種格式(通用格式),憑證的編號可采用順序編號法,即按月編順序號。業務極少的單位可按年編順序號。如果是按照經濟業務的內容加以分類,采用三種格式的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編號應采用字號編號法。即把不同類型的記賬憑證用字加以區別,再把同類記賬憑證順序號加以連續。三種格式的記賬憑證,采用字號編號法時,具體地編為“收字第**號”,“付字第**號”,“轉字第**號”。例如,5月12日收到一筆現金,是該月第30筆收款業務,記錄該筆經濟業務的記賬憑證的編號為“收字第30號”。如果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一張以上的記賬憑證時,記賬憑證的編號可采用分數編號法。
(5)記賬憑證上應注明所附的原始憑證張數,以便查核。如果根據同一原始憑證填制數張記賬憑證時,則應在未附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上注明“附件**張,見第**號記賬憑證”。如果原始憑證需要另行保管時,則應在附件欄目內加以注明,但更正錯賬和結賬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6)必須按照會計制度統一規定的會計科目,根據經濟業務的性質,編制會計分錄,以保證核算的口徑一致,便于綜合匯總。應用借貸記賬法編制分錄時,就編制簡單分錄或復合分錄,以便從賬戶對應關系中反映經濟業務的情況。
(7)在采用“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等復式憑證的情況下,凡涉及到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款業務,填制收款憑證;凡涉及到現金和銀行存款的付款業務,填制付款憑證;涉及轉賬業務,填制轉賬憑證。但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的劃轉業務,按規定只填制付款憑證,以免重復記賬。如現金存入銀行只填制一張“現金”付款憑證。
(8)記賬憑證填寫完畢,應進行復核與檢查,并按所使用的記賬方法進行試算平衡。有關人員,均要簽名蓋章。出納人員根據收款憑證收款,或根據付款憑證付款時,均要在原始單據上加蓋“收訖”、“付訖”的戳記?以免重收重付、防止差錯。
記賬憑證的審核內容包括什么?要是有需要對記賬憑證進行審核,必須要打醒十二分精神的話,如果不打醒精神的話看不到記賬憑證錯誤,審核也就沒有意義了。關于記賬憑證審核的要點,會計學堂網也有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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