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成本下材料成本差異的會計核算
一、明確材料成本差異核算的內容
按現行會計制度規定,材料成本差異是材料按計劃成本計價方式下,材料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額。但這里指的材料,不僅是“原材料”賬戶核算的內容。還包括了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兩部分。但材料成本差異并不核算存貨的所有內容,其明細賬的設置與材料采購賬戶是一致的,即對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進行核算。
二、明確材料成本差異賬戶與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賬戶的內在關系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按計劃成本計價,是指其收入、發出、結存均按計劃成本計價。但按《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會計核算要遵循歷史成本或實際成本核算的一般原則,這樣月未必須將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的收入及發出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材料成本差異”是一個調整賬戶,通過對“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的調增、調減,反映出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以符合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

差異的調整是計劃成本核算的核心問題,要做到熟練、正確地調整差異,筆者認為,必須要明確材料成本差異賬戶與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賬戶的調整與被調整的關系,從內涵上加以認識,而不是簡單地對某些賬戶的方向進行死記。這里需要再明確的一個問題是,有些同志認為材料成本差異調整的是其所對應的一切賬戶,如“材料采購”、“生產成本”等,事實則不然,其調整的是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賬戶。以原材料賬戶為例,如對收入業務加以調整,假定原材料入庫計劃成本為100元。體現在賬簿是就有“原材料”賬戶借方為100元),實際成本為105元(計劃成本小于實際成本,習慣上稱之為超支),則“材料成本差異——原材料”賬戶必定在借方加以調增5元,原材料與材料成本差異兩賬戶共同反映出原材料的實際成本105元;如原材料入庫計劃成本為100元,實際成本為98元(計劃成本大于實際成本,習慣上稱之為節約),則“材料成本差異——原材料”賬戶必定要在貸方加以調減2元,原材料與材料成本差異共同反映出原材料的實際成本為98元。
同樣,如對發出業務調整差異,也可采用上述換位理解的方法,如發出原材料計劃成本為100元,體現在賬簿上就有原材料貸方100元,材料成本差異率為超支 2%(即100元的計劃成本應負擔差異之元,實際成本為102元),則在“材料成本差異一原材料”賬戶的貸方必定要調增2元,兩賬戶反映出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為102(100+2)元;如發出原材料為100元,材料成本差異率為節約2%(即100元的計劃成本應負擔差異一2元,實際成本為98元),則在 “材料成本差異一原材料”賬戶的貸方必定要調減2元,用紅字反映,有的同志可能有疑問。為什么不用“材料成本差異一原材料”的借方金額反映,而在貸方用紅字,主要是因為發出材料體現為原材料賬戶的貸方,為與被調整賬戶方向一致,便于從調整的角度加以理解。
通過上述舉例可看出,只有明確材料成本差異賬戶與被調整賬戶的內在關系,才能準確熟練地把握調整的內容、方向和金額,也會很直觀地明白了大家習慣上講的 “對收入業務調差異,超支計材料成本差異的借方,節約計貸方:對發出業務調差異,均計人材料成本差異的貸方,超支用藍字,節約用紅字”。
計劃成本下材料成本差異的會計核算應該怎么處理?企業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進行核算。計劃成本法也遵循這個原理。更多精彩的財務知識盡在會計學堂,想提高自己專業技能的朋友可以繼續前往官網咨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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