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毛利額有差異匯算清繳時如何調整
某房地產企業2011年取得一項開發產品完工前預售收入2000萬元,被核定計稅毛利率10%,按規定繳納了企業所得稅;當年12月該項產品完工,會計上將完工前預售收入2000萬元轉為產品銷售收入時,確認對應的計稅成本為1750萬元。企業咨詢,匯算清繳時應如何作納稅調整?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應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度(或月)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開發產品完工后,企業應及時結算其計稅成本并計算此前銷售收入的實際毛利額,同時將其實際毛利額與其對應的預計毛利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年度企業本項目與其他項目合并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在年度納稅申報時,企業須出具對該項開發產品實際毛利額與預計毛利額之間差異調整情況的報告以及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相關資料。”

該項開發產品完工前銷售收入的預計毛利額=2000×10%=200(萬元),實際毛利額=2000-1750=250(萬元)。根據規定,年度申報時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50-200=50(萬元),將50萬元計入年度納稅申報表附表三《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第五十二行房地產企業預售收入計算的預計利潤:“調增金額”欄中。
該項開發產品完工前銷售收入的預計毛利額=2000×10%=200(萬元),實際毛利額=2000-1750=250(萬元)。根據規定,年度申報時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50-200=50(萬元)。因為是對當年度完工前銷售收入調增的所得額,納稅調整時不需在年度納稅申報表中調增,應將50萬元直接計入2011年度月(季度)預繳所得稅的“預計利潤額”中,與其他項目合并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房企毛利額有差異匯算清繳時如何調整?上文簡單、概括的講述房企毛利額有差異匯算清繳應注意的事項,工作人員平時申報納稅的時候,需要注意及時繳納相應的稅款。有疑問的話,可以到會計學堂官網,找我們的答疑老師,在線幫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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