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出經費(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
行政單位的撥出經費,是按核定的預算撥付所屬單位的預算資金.
因此,對于行政單位撥出經費,其會計核算如下:
1、轉撥經費時,
借:撥出經費-××單位
貸:銀行存款
2、收回或沖銷轉出時,
借:銀行存款
貸:撥出經費
3、年終結帳時,將本帳戶的借方余額(不含預撥下年度經費)轉入"結余"帳戶,年終轉帳后本帳戶無余額.
借:結余
貸:撥出經費

其他資金結轉結余如何支出做分錄
答:行政單位"其他收入"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項收入,如從非同級財政部門、上級主管部門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項目或專項任務的資金、庫存現金溢余等.(行政單位從非同級財政部門、上級主管部門等取得指定轉給其他單位,且未納入本單位預算管理的資金,不通過本科目核算,應當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
(1)收到屬于其他收入的各種款項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2)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轉入其他資金結轉結余時,借記"其他收入"科目,貸記"其他資金結轉結余"科目.年終結賬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行政單位的支出類科目只有兩個"經費支出"和"撥出經費",沒有"其他支出"科目.行政單位取得"其他收入"并不需要與所謂的其他支出相配比.
撥出經費(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行政單位按照核定的預算撥付所屬單位,屬于撥出經費的核算范圍。如果大家對撥出經費或其他的問題還有疑惑,歡迎到會計學堂的官網,聯系我們的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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