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營銷員傭金收入如何繳個稅
保險營銷員傭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不含稅傭金收入-地方稅費附加)×(1-40%)-法定扣除費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個人保險代理人以其取得的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相關收入(以下簡稱“傭金收入”,不含增值稅)減去地方稅費附加及展業成本,按照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展業成本,為傭金收入減去地方稅費附加余額的40%。
如果業務員為保險公司員工,那么個稅由公司代扣代繳個稅。扣除個人工資、五險一金之后的部分繳納個稅。如果是保險代理人身份,按照收入的60%繳納個稅,也就是3600元需要繳納個稅。適用的稅率按照個稅表扣稅。

保險營銷員和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如何預扣稅款
參考《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 規定,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去展業成本以及附加稅費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展業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
扣繳義務人向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支付傭金收入時,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
每月預扣時應納稅所得額=不含增值稅收入×(1-20%)-不含增值稅收入×(1-20%)×25% -附加稅費-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看過本文介紹保險營銷員傭金收入如何繳個稅后,在保險公司工作的財務在計算保險營銷員個稅的時候要能特別留意,不能將其與普通員工個稅一樣算,不然他們繳納的個稅就太多了,最終會找到會計頭上要求算賬的。如果實際操作中計算個稅不懂,可請教會計學堂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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