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購美術作品的折舊攤銷如何處理
賓館、酒店等企業以外購等方式取得的字畫等美術作品,用于裝飾環境或投資收藏,或兩者兼具,企業應當根據會計制度、稅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對此,稅法和會計制度對固定資產的界定基本一致。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是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并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賓館、酒店等企業用于環境布置的美術作品,主要是將作品展覽供顧客觀賞,提高經營場所的文化氛圍。因此,用于環境布置的美術作品與生產經營有關,應首先考慮作固定資產處理,稅法規定可以提取折舊,折舊年限不得短于5年。
對具有著作權的美術作品,依法取得作品原件所有權并不等于取得作品的著作權,依法取得美術作品原件所有權的企業可以展覽作品。《著作權法》第十八條規定:"美術等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原件著作權的轉移,但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美術作品原件用于環境布置,會計上可作為固定資產處理并計提折舊。如果作品不用于環境布置供顧客觀賞,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資產不得提取折舊。《企業會計制度》第三十五條也規定,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會計準則——固定資產》,對未使用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
對著作財產權和作品原件所有權的合法受讓人,如果協議未區分所有權和著作財產權價值的,如何區分作品原件所有權和著作財產權的價值?會計制度和稅法均未明確。
在著作財產權受保護期內,很難區分作品原件所有權和著作財產權價值的孰重孰輕,應按總價的1/2分別計入無形資產和固定資產。再則,無形資產攤銷完畢后,作品原件可能依然存在,固定資產的原值一般不因清理而改變,便于企業的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對比
一、相同點
1、折舊方法
固定資產折舊與無形資產攤銷方法均是根據與其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選擇的。雖然無形資產攤銷方法較多的使用直線法,但也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選擇其他方法,比如產量法(類似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中的工作量法)、加速攤銷(類似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法),所以從這一角度來看,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是基本相同的。
2、預計年限、凈殘值等改變
如果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預計使用年限、計提折舊或攤銷方法、預計凈殘值等改變,均是作為會計估計變更,采用未來適用法進行會計處理。
3、會計處理
應當考慮該項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所服務的對象,并以此為基礎將其折舊、攤銷價值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比如生產車間使用的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要計入制造費用,行政管理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計入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額雖然考試中一般計入管理費用,但也是要根據無形資產所服務的對象選擇計入其他損益的。
另關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處理也相同,均不再計提折舊、攤銷,均按照賬面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孰低進行計量。
二、不同點
1、折舊攤銷范圍
(1)固定資產折舊范圍
企業應對所有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但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除外。
(2)無形資產攤銷范圍
企業應對所有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進行攤銷。(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在持有期間不攤銷,但應于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
2、折舊攤銷期間
(1)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應自達到預定使用狀態時開始計提折舊,終止確認時或劃分為持有待售非流動資產時停止計提折舊。即當月增加當月不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當月照提折舊。
(2)無形資產應當按月進行攤銷。無形資產應自可供使用當月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進行攤銷。即當月增加無形資產當月開始攤銷,當月減少無形資產,當月不再攤銷。
(筆者是這么理解的:固定資產經過磨損進入折舊,是有個磨損的過程,而無形資產是純粹按照時間來攤銷的。這樣新的固定資產正式啟用之后,開始的一個月磨損大概很小,而結束的那個月則磨損較大。這樣就體現了配比原則。)
3、更新改造
(1)固定資產。處于更新改造過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將其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不再計提折舊。更新改造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轉為固定資產后,再按重新確定的折舊方法、預計凈殘值和尚可使用壽命計提折舊。
(2)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不存在更新改造的問題。(沒法對無形資產更新改造,誰聽說過哪家企業對自己擁有的專利權更新改造的嗎?)
外購美術作品的折舊攤銷如何處理?美術作品跟其他電子類的固定資產不同,它只要保存完好就可以一直使用,因此在確定美術作品的折舊年限上會計就需要好好考慮到底用多久。具體美術作品折舊攤銷內容通過會計學堂網可以進一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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