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潤轉增實收資本是否交個稅
根據《關于資本公積等轉增實收資本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蘇地稅函〔2009〕132號)的規定,企業將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及未分配利潤向個人投資者轉增實收資本,應當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因此,您企業以未分配利潤向個人投資者轉增實收資本,視同對投資者進行了利潤分配,應當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投資者的個人所得稅。

未分配利潤怎樣轉增資本?
未分配利潤是企業未作分配的利潤。它在以后年度可繼續進行分配,在未進行分配之前,屬于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從數量上來看,未分配利潤是期初未分配利潤加上本期實現的凈利潤,減去提取的各種盈余公積和分出的利潤后的余額。未分配利潤有兩層含義:一是留待以后年度處理的利潤;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潤。相對于所有者權益的其他部分來說,企業對于未分配利潤的使用有較大的自主權。未分配利潤不能直接轉增資本,可以先調整成資本公積,然后轉增資本。根據公司章程和會計準則的規定執行,一般必須是年底進行利潤分配。《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資本公積一般情況下有7個明細項目:資本溢價、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接受現金捐贈、股權投資準備、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其他資本公積。資本公積有多種形成來源,有些項目可用于轉增資本,而另一些項目不能用于轉增。“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股權投資準備”等準備項目屬于所有者權益中的準備項目,是未實現的資本公積,
未分配利潤轉增實收資本是否交個稅,企業以未分配利潤進行轉增實收資本,視同對投資者進行了利潤分配,應當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投資者的個人所得稅。通過會計學堂本文的介紹,大家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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