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設備對外投資會涉及哪些稅?
答: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六)款規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
(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本通知所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第二條第(六)款規定,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根據上述規定,舊設備對外投資應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并按《城市建設維護稅暫行條例》及《征收教育費附加暫行規定》等規定繳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外資除外);企業所得稅方面,舊設備對外投資要視同銷售,計算相應收入和成本,納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相應合同應按購銷合同貼花。

機械設備的種類包括什么?
答:機械行業的主要產品包括以下12類:
⑴、農業機械:拖拉機、播種機、收割機械等。
⑵、重型礦山機械:冶金機械、礦山機械、起重機械、裝卸機械、工礦車輛、水泥設備、窯爐設備等。
⑶、工程機械:叉車、鏟土運輸機械、壓實機械、混凝土機械等。
⑷、石化通用機械:石油鉆采機械、煉油機械、化工機械、泵、風機、閥門、氣體壓縮機、制冷空調機械、造紙機械、印刷機械、塑料加工機械、制藥機械等。
⑸、電工機械:發電機械、變壓器、電動機、高低壓開關、電線電纜、蓄電池、電焊機、家用電器等。
⑹、機床:金屬切削機床、鍛壓機械、鑄造機械、木工機械等。
⑺、汽車:載貨汽車、公路客車、轎車、改裝汽車、摩托車等。
⑻、儀器儀表:自動化儀表、電工儀器儀表、光學儀器、成分分析儀、汽車儀器儀表、電料裝備、電教設備、照相機等。
⑼、基礎機械:軸承、液壓件、密封件、粉末冶金制品、標準緊固件、工業鏈條、齒輪、模具等。
⑽、包裝機械:包裝機、裝箱機、輸送機等。
⑾、環保機械:水污染防治設備、大氣污染防治設備、固體廢物處理設備等。
⑿、其他機械。
“舊設備對外投資會涉及哪些稅?”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了。舊設備對外投資不失為一個好方法,能發揮舊設備的余熱,但是稅務問題要處理好哈,如果有不明白的,可及時聯系老師,資深老會計為大家在線答疑解惑,會計學堂,是大家堅實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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