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合并收購企業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能否繼續抵扣?
答: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增值稅留抵稅額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5號,以下簡稱55號公告)第一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原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將全部資產、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新納稅人),并按程序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可結轉至新納稅人處繼續抵扣。由此可見,甲公司將其全部資產、負債和勞動力合并轉移給A公司后注銷稅務登記,其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可結轉給A公司進行抵扣。
55號公告對如何繼續抵扣進項留抵稅額的問題進行了明確。55號公告第二條規定,原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認真核查納稅人資產重組相關資料,核實原納稅人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填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產重組進項留抵稅額轉移單》?!对鲋刀愐话慵{稅人資產重組進項留抵稅額轉移單》一式三份,原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留存一份,交納稅人一份,傳遞新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一份。55號公告第三條規定,新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將原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傳遞來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產重組進項留抵稅額轉移單》與納稅人報送資料進行認真核對,對原納稅人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在確認無誤后,允許新納稅人繼續申報抵扣。

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是什么?
答:
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
企業是指按國家規定注冊、登記的企業。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是指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依法注冊、登記的,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獨立經濟核算是指同時具備在銀行開設結算賬戶;獨立建立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獨立計算盈虧等條件。
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使用本法,這兩類企業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可,避免重復征稅。
關于上述內容“被合并收購企業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能否繼續抵扣?”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該怎么抵扣了。如果有不明白的,可及時聯系老師,資深老會計為大家在線答疑解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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