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借貸方科目數量使用限制有哪些
1.允許一借多貸或者多借一貸的會計分錄,不允許多借多貸會計分錄。
這里的借貸科目都是指末級科目。一借多貸或者多借一貸,一是指在借方或者貸方,只允許出現一個末級科目(并不是指只允許出現一行分錄)是指在借方或貸方,可以出現多個末級科目。比如下面的會計分錄屬于多借一貸:
借:管理費用-市內交通費
貸:庫存現金
借:銷售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庫存現金
上面的分錄記錄了兩筆報銷業務,可以做在一個會計憑證里面,有兩個借方末級科目,一個貸方末級科目。如果上述業務是同一個人報銷,還可以將貸方科目合并處理:
借:管理費用-市內交通費
借:銷售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庫存現金
一般而言,在處理不同性質的交易事項時,錄入憑證分錄,一借一貸的金額最好保持一致,即使只有一個借方或者貸方科目,也不用合并;現金和銀行憑證的分錄也不要合并。比如下面的銀行收款憑證屬于一借多貸,借方科目最好不要合并,以保持與銀行對賬單的流水一致:
借:銀行存款-1088賬戶
貸:應收賬款-A客戶
借:銀行存款-1088賬戶
貸:應收賬款-B客
2.過渡科目,不允許在一個憑證內進行結轉
比如下面的分錄在同一個憑證是不允許的: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這個憑證里面,庫存商品是過渡科目,這個結轉過程必須分兩個會計憑證處理。同時,這樣的做法也違反了上面第1項關于多借多貸的限制,借方和貸方都存在兩個末級科目。
另外也要注意,下面這樣的憑證同樣違反多借多貸限制:假設張三借了200元備用金,并在當月償還,會計人員為圖方便在一個憑證里面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張三
貸:庫存現金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張三
記賬憑證為什么不允許多借多貸的情況?
多借多貸憑證,主要是會導致查詢明細賬的時候,對方科目會混亂,不利于正確地使用明細賬。當借方和貸方都存在多個末級科目的時候,現有財務軟件系統是無法分辨其中的一一對應關系的,系統默認只識別第一次出現的末級科目為對方科目。比如上述生產成本轉入庫存商品,再轉入主營業務成本的例子,主營業務成本的對方科目本來應該是庫存商品,但是如果處理在一個憑證里面,查詢明細賬時,其對方科目就變成了生產成本(因為生產成本出現在前);而庫存商品的對方科目也是生產成本,這樣的統計明細賬時,生產成本就被重復計算,導致查賬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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