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清繳補稅賬務處理
答:1、補提所得稅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應繳所得稅
2、月末結轉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繳納時
借:應交稅金——應繳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捐贈商品的會計處理?
答:
上交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稅金)100
營業外支出 (罰款 滯納金)20
貸:銀行存款 120
轉賬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稅金)1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稅金)10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00(分錄調整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稅金)100
營業外支出(罰款滯納金20)不能稅前扣除 在年底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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