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增加與固定資產盤盈的區別
固定資產增加是固定資產的價值流入和實物流入在同一會計期間內的統一。即:在賬簿上記錄固定資產增加時,固定資產實物也必定同時增加。在賬務處理上,借記“固定資產”科目的同時,必然貸記有關貨幣性資金或非貨幣性資金科目。
固定資產盤盈是在固定資產清查中發現實存數大于賬存數的一種賬實不符現象。這種賬實不符的現象有可能是平時記錯賬導致的,而且,在對固定資產盤盈進行賬務處理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只是為了把賬實不符調整為賬實相符,實際上此時并沒有固定資產實物的流入。
因此,固定資產盤盈核算應屬于固定資產清查的核算范疇而不屬于固定資產增加的核算范疇,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進行核算。

什么是固定資產增加?
固定資產增加是指購置、改造、改良、受贈、調撥和劃轉等活動所引起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量的變化。
什么是固定資產盤盈?
固定資產盤盈指固定資產在盤點清查過程中發現未曾入賬或超過賬面數量的固定資 產。對盤盈的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并按規定報主管部門審批,并調整賬面記錄。一般按重置完全價值以及估計的折舊額,記入固定資產賬戶和折舊賬戶,同時在固定資產卡片做相應的增加記錄,其凈值在未批準前,先記入“待處理財產”賬戶,經批準后,再從“待處理財產盤盈”賬戶結轉“固定基金”賬戶,增加企業的固定基金。
文中給大家詳細解答了固定資產增加與固定資產盤盈的區別,還給大家整理了固定資產增加和固定資產盤盈的基本概念,希望大家能夠理解這些內容。固定資產還有許多其他的知識點,有興趣的小伙伴,可以繼續關注會計課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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