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帶息票據的會計處理
不帶息票據的到期價值等于應收票據的面值。企業收到應收票據時,借記“應收票據”科目,貸記“應收賬款”、“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應收票據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票據”科目。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承兌人違約拒付或無力還票款,收款企業應將到期票據的票面金額轉入“應收賬款”科目。
【例】甲企業向乙企業銷售產品一批,貨款為100000元,尚未收到,已辦妥托收手續,適用增值稅率為17%,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117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
10日后,甲企業收到乙企業寄來一份三個月的商業承兌匯票,面值為117000元,抵付產品貨款。甲企業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票據117000
貸:應收賬款117000 三個月后,應收票據到期收回票面金額117000元存入銀行,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117000
貸:應收票據117000
如果該票據到期,乙企業無力償還票款,甲企業應將到期票據的票面金額轉入“應收賬款”科目。
借:應收賬款117000
貸:應收票據117000

帶息票據貼現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帶息票據貼現:
借:銀行存款(貼現凈額)
貸:財務費用(票面利息-貼現利息)
應收票據(面值)
帶息票據貼現的核算:
【例】某企業2007年4月5日銷售產品一批,價款30萬元,增值稅稅率17%。收到帶息商業承兌匯票一張,年利率12%,期限6個月,企業持有2個月后貼現,年貼現利率為10%。票據到期時,付款單位無資金支付,貼現銀行直接從該企業銀行賬戶中將款項扣回。
【分析】出票日:4月5日,貼現日:6月5日,到期日:10月5日
持票期:出票日—貼現日,貼現期:貼現日—到期日
1、4月5日,銷售產品:
借:應收票據 351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000(300000×17%)
2、6月5日,帶息票據貼現:
票面利息=351000×12%×(6/12)=21060(元)
到期值=351000+21060=372060(元)
貼現期=6-2=4(月)
貼現利息=372060×10%×(4/12)=12402(元)
貼現凈額=372060-12402=359658(元)
借:銀行存款 359658
貸:財務費用 8658(21060-12402)
應收票據 351000
3、10月5日,票據到期:
借:應收賬款 372060(到期值)
貸:銀行存款 372060
不帶息票據的會計處理,一件事物的復雜與否,取決于你是否理解發他的原理。就好像不帶息票據的會計處理,只要搞清楚它的意思,對于會計人員的我們,是不是就很簡單了呢。會計學堂,你身邊的財會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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