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增值稅專用發票怎么退?
答: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如果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
以上所謂的符合作廢條件,是指同時具有以下情形:
(一) 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 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 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如果是在開票時就發現開票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發票已經跨月了,在系統中已經沒有辦法直接作廢了。
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在開票系統中直接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在銷售方申請理由中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填寫完《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之后進行上傳。完成后,下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開具紅字發票就可以了。

納稅人遺失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該如何處理?
銷售方丟失已開具發票的記賬聯,可以將發票聯復印,經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后作為記賬聯使用。
購買方丟失取得的專用發票的抵扣聯,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購買方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購買方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和抵扣聯,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證明單》留存備查。
退增值稅專用發票怎么退?當月的可以直接作廢,跨月的只能開具紅字發票,這是硬性規定,在實務處理時不能大意,退回之后不會填寫申報表的,來學堂解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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