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貿易企業傭金的賬務處理
答:一、國外傭金:
傭金是出口銷售價格的組成部分,也是給中間商的一種報酬。傭金支付方法有兩種:一是議付傭金,即出口后在向銀行議付信用證時,由銀行按規定傭金率在結匯款中代扣后,支付給國外客戶;另一種是出口方在收妥全部貨款后,將傭金另行匯付國外。企業在支付傭金后,應按實際支付金額沖減出口銷售收入,以外幣支付的與上述處理方法相同。
二、傭金的會計處理
傭金分為明傭、暗傭、累積傭金三種,其支付方式不同,賬務處理也不同。
(一)明傭。又稱發票內傭金,企業根據扣除傭金后的銷售貨款凈額收取貨款,不再另付傭金。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應收外匯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自營出口銷售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自營出口銷售收入(傭金)紅字
(二)暗傭。又稱發票外傭金。企業根據銷售貨款總額收取貨款后,再另付傭金。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賬款——應付外匯賬款(傭金)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出口收入紅字
如果采用議付傭金的,在出口貨物收匯時,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匯兌損益(或蘭或紅字)
應付賬款——應付外匯賬款(傭金)
貸:應收賬款——應收外匯賬款
如果采用匯付傭金的,在出口貨物收匯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賬款——應付外匯賬款(傭金)
貸:銀行存款
(三)累計傭金。是由出口企業國外包銷、代理客戶簽訂協議,在一定期間內,按累計數額支付的傭金。如能具體認定某筆出口銷售收入的,則如上述的沖減分錄作沖減銷售收入處理;如無法認到具體某筆出口銷售額的,則應列入“銷售費用”科目。分錄如下:
借:銷售費用
貸:應付賬款——應付外匯賬款(傭金)

支付出口傭金業務外匯處理?
答:在我國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后,很多企業對支付進出口傭金業務適用的政策產生了疑惑。支付出口傭金是適用新政策,還是仍執行原來關于傭金超過貿易合同金額10%和等值10萬美元的應經外匯局核準的規定呢?
目前進出口傭金在國際收支統計中歸類為服務貿易項下的“其他商業服務”。既然屬于服務貿易,就應當適用《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及其實施細則。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的第三條規定,境內機構支付發生在境外的進出口貿易傭金,是無需辦理和提交《備案表》的。
由于企業的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應當具有真實、合法的交易背景。因此如果進出口貿易的中介行為發生在境內,則境內機構向境外支付進出口貿易傭金,是需要辦理和提交《備案表》的。
如果大家在處理業務時還有疑問,可以參考《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等法律法規。
本文講述的是進出口貿易企業傭金的賬務處理怎么解決的問題,進出口貿易企業傭金的賬務處理應該按照文中的規則進行處理,相關的賬務處理可以參考小編給出的分錄或者相關規定。獲取更多相關的財務會計知識,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網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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