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清查的方法包括哪些內容
企業的各項財產物資由于其形態、體積、重量、存放地點、存放方式及數量不同,為了查明財產清查對象的實有數額,完成清查的任務,應了解和掌握財產清查的各種具體方法。
(一)實地盤點法
實地盤點法就是對財產在存放地點采用點數、量尺、過磅計量其數量的方法。此種方法適用于能直接查清數量的財產。如對庫存現金的清點,對機器設備的清查等。
(二)抽樣盤點法_
抽樣盤點法就是對某些價值小、數量多、不便逐一點數的財產,采取從其總體或總量中抽取少量樣品,確定其樣品的數量,然后再計算其總體數量的方法。抽樣盤點法又分為隨機抽樣、機械抽樣、分層抽樣等具體方法。
隨機抽樣就是從樣本總體單位中抽取部分單位進行盤點,以其結果推算總體的有關指標的一種抽樣方法。機械抽樣也稱系統抽樣,就是總體單位按一定的順序排列,根據總體單位數和樣本單位數,算出抽取間隔,再按此間隔抽取樣本單位的抽樣方法。分層抽樣也稱類型抽樣,就是總體中各單位按某一標志分成若干類,從各類抽取若干清查單位的抽樣方法。
(三)測量計算法
測量計算法是對某些儲存量大、存放比較有規則但不便逐一點數的財產物資采用的一種清查方法。如清查儲油罐中的油。
(四)估計法
估計法就是對某些重量大、堆放不規則或無法確定其準確數量的財產物資估計其數量的一種清查方法。又可分為經驗估計和比較估計。
經驗估計法就是由有經驗的人員根據自己多年的實際經驗,通過對實物進行觀察,而得出數據的一種方法。
比較估計法就是根據所清查的對象先找出一種同類標準物體作為比較,然后確定其價值或數量的一種方法。
(五)推算法
推算法就是根據已有資料推算其結果的一種方法。
(六)對賬單法
對賬單法就是將賬簿記錄與對方開出的對賬單進行核對,或根據本單位賬簿記錄給對方開出對賬單,供其與之核對。這種方法常用于清查銀行存款和往來款項。
(七)查詢法
查詢法就是采取發函或派人前往對方企業當面查核詢問的一種方法。此種方法適用于債權債務、款項尾欠等業務的清查。

知識擴展
財產清查可以按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被清查的對象和范圍,可以分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按清查的時間,可以分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一)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對屬于本單位或存放在本單位的全部財產物資進行的清查。需要進行全面清查的情況通常主要有:年終決算之前;單位撤銷、合并或改變隸屬關系前;中外合資、國內合資前;企業股份制改制前;開展全面的資產評估、清產核資前;單位主要領導調離工作前等。
(二)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根據需要對部分財產物資進行盤點與核對。局部清查一般包括下列清查內容(流動性較強的資產):現金應每日清點一次,銀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銀行核對一次,債權債務每年至少核對一至兩次,各項存貨應有計劃、有重點地抽查,貴重物品每月清查一次等。
(三)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進行,它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四)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一般是局部清查,如:
(1)更換出納員時,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所進行的清查;
(2)更換倉庫保管員時,對其所保管的財產進行清查;
(3)發生自然災害或意外時所進行的清查等;其目的在于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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