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并或有對價會計處理如何做?
答:某些情況下,合并各方可能在合并協議中約定,根據未來一項或多項或有事項的發生,購買方通過發行額外證券、支付額外現金或其他資產等方式追加合并對價,或者要求返還之前經支付的對價。
(1)購買方應當將合并協議約定的或有對價作為企業合并轉移對價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計入企業合并成本。
①或有對價符合權益工具和金融負債定義的,購買方應當將支付或有對價的義務確認為一項權益或負債;
②符合資產定義并滿足資產確認條件的,購買方應當將符合合并協議約定條件的、對已支付的合并對價中可收回的部分的權利確認為一項資產。
(2)購買日后12個月內出現對購買日已存在情況的新的或者進一步證據而需要調整或有對價的,應當予以確認并對計入合并商譽的金額進行調整;
(3)其他情況下(超過購買日后12個月的)發生的或有對價變化或調整,應當區分以下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①或有對價為權益性質的,不進行會計處理;
②或有對價為資產或負債性質的,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有關規定處理:
——如果屬于的金融工具,應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化產生的利得和損失應按該準則規定計入當期損益或計入資本公積;
——如果不屬于金融工具,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或其他相應的準則處理。
或有對價是購買方與被購買方通過談判確定的經濟對價的內在部分,購買方對被購買方的價值及其未來盈利能力不確定的情況下,采取這種方式來降低自身的風險。如果被購買方未來盈利較低,購買方的合并對價可能隨之降低;如果被購買方未來盈利較高,購買方的合并對價可能也隨之增加。換言之,買賣雙方以或有對價的方式來分享被購買方未來一段時間的收益并共同承擔這段時間的風險。購買方在談判過程中應該已對被購買方的未來盈利情況進行了適當的了解和評估,并據此達成這些或有對價的條款。因此,在購買日進行會計處理時,其合并成本應該反映購買方對被購買方盈利能力的判斷和估計,而不是簡單地因為支付的不確定性而不予考慮。因此,會計準則講解指出,或有對價的公允價值應該包含在企業合并的合并成本中。
結合準則講解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指引,我們不難看出,購買日之后發生,對合并價款的調整,只有在購買日后l2個月內發生,且是對“購買日已存在情況”的新的或者進一步證據導致的調整,才屬于計量期調整,從而調整商譽。其他調整,尤其是基于被購買方盈利情況的調整或者其他在購買日后發生的事中導致的調整,都不能調整商譽:或有對價屬于權益性質的,不進行會計處理;或有對價屬于金融資產或者金融負債的,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的變化產生的利得和損失計人當期損益或按照相關規定計入資本公積;如果不屬于金融工具,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一或有事項》或其他相應的準則處理。
根據上述準則的規定和指引,如果或有對價屬于一項金融負債,則又可能會出現這樣的情形:購買方在購買日對該負債的公允價值作出評估,如果被購買方盈利情況比預期的好,購買方實際應該支付的價款超過原來購買日的估計,負債金額增大,購買方合并財務報表中相應體現為一項費用;反之,則體現為一項利得。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有悖常理——收購對象賺錢,購買方反而因此確認一項費用。但事實上,這種會計處理的結果恰恰體現了或有對價的經濟含義,買賣雙方以或有對價的方式來分享被購買方未來一段時間的收益并共同承擔這段時間的風險。既然被購買方的盈利能力超過預期,購買方應當按照約定將超出預期的部分與出售方分享,從而體現為購買方在合并報表中的一項費用。

或有對價如何初始計量?
或有對價的初始確認
或有對價是購買方與被購買方通過談判確定的經濟對價的內在部分,購買方對被購買方的價值及其未來盈利能力不確定的情況下,采取這種方式來降低自身的風險。如果被購買方未來盈利較低,購買方的合并對價可能隨之降低;如果被購買方未來盈利較高,購買方的合并對價可能也隨之增加。換言之,買賣雙方以或有對價的方式來分享被購買方未來一段時間的收益并共同承擔這段時間的風險。購買方在談判過程中應該已對被購買方的未來盈利情況進行了適當的了解和評估,并據此達成這些或有對價的條款。因此,在購買日進行會計處理時,其合并成本應該反映購買方對被購買方盈利能力的判斷和估計,而不是簡單地因為支付的不確定性而不予考慮。因此,會計準則講解指出,或有對價的公允價值應該包含在企業合并的合并成本中。
企業合并或有對價會計處理如何做?小編在上文已經做了盡可能詳細的介紹,對于沒有扎實基礎的朋友可能學起來仍舊覺得辛苦,此時會計學堂的在線輔導就可以幫助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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