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的原始憑證是什么?
答: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和證明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憑證。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 憑證名稱、填制日期、憑證編號、填制和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業務內容、業務數量和金額、填制單位、填制人、經辦人或驗收人的簽字蓋章。原始憑證的種類很多,如發貨票、收貨單、領料單、銀行結算憑證、各種報銷單據等。原始憑證按來源不同,可分為自制和外來原始憑證。自制原始憑證是由本單位經辦業務的部門和人員在執行或完成經濟業務時填制的憑證,自制憑證按其反映業務的方法不同,又可分為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和匯總憑證。一次憑證如"現金收據"、"銀行結算憑證"、"收料單"、"領料單"、"發貨票"等、累計憑證如"限額領料單"等。匯總原始憑證如"發料匯總表"、"工資結算匯總表"等。外來原始憑證是經濟業務發生時,從其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供應單位的發貨單等。

對于原始憑證多久可以銷毀呢?
A公司收到一張與B公司共同負擔費用的原始憑證,A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小張,要對此原始憑證進行財務處理,也就是對應該承擔的費用進行全面的處理,因而保存了這張原始憑證,然而,B企業請求把這張原始憑證的復印件提供給B企業進行財務處理,年底,A企業要銷毀一批會計檔案,在進行清理的過程中,發現了一張還未能夠清債的債務,對于這張原始憑證來說,財務人員小李認為只要是保管到一定期限內的會計檔案是可以進行銷毀的,那么,對于原始憑證的處理問題,小張與小李的觀點對嗎?
經過專家的全面分析,會計人員小張的這種做法是很不正確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中有明確的規定,對于原始憑證上所列出的具有兩個以上的單位的負擔人員,應該保存在原始憑證的單位來進行開具憑證,這個憑證是要進行分開來進行的,主要是能夠為分割單來進行負擔的,不能只給復印件。所以小張的這種做法是不正確的,所以我們在進行會計處理以及財務核算時必須要強調,對于共同承擔費用的業務,必須要分開進行開具發票或是原始憑證,不能進行合在一起進行處理。對于銷毀會計檔案時,如果在保管期限內未能夠結清的債權債務,是不能進行銷毀處理的,這是《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當中的規定的內容。會計人員小李的這種處理方法是不正確的,所以我們在進行財務管理時,必須要注意這個處理方式。
會計的原始憑證是什么?做為財務不但要學會憑證的區分,還要掌握憑證的保存要求,還有其他沒學會的地方直接來學堂,老師可以用豐富的經驗為你的學習操作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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