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銷售退回條件會計處理怎么做
不能預計退貨概率時的一般賬務處理
①發出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借:應收賬款(稅務局認為交易已實現,繳納稅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②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預收賬款
③退貨期滿沒有發生退貨時:
借: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④退貨期滿發生退貨時
借:預收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主營業務收入
銀行存款
借:主營業務成本
庫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有退貨條件的銷售商品,應當在客戶取得商品控制權時,按照因向客戶轉讓商品而預期收取的對價金額確認收入,按照預期因銷售退回而將退還的金額確認預計負債,同時,按照預期將退回商品轉讓時的賬面價值,扣除收回該商品應該發生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應收退貨成本),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重新估計未來銷售退回情況,如有變化,要按照會計估計變更來處理。實際發生退貨時,按照實際退貨的情況,補記收入,沖預計負債等。

附有退回條件商品銷售的稅務會計處理
對于附有銷售退回條件的商品銷售,假如企業根據以往的經驗能夠合理估計退回可能性并確認與退貨相關負債的,通常應以商品發出時確認收入。假如企業不能合理估計退貨可能性的,通常應在售出的商品退貨期滿時確認收入。
相關稅法規定,無論附有銷售退回條件售出的商品是否退回,均在商品發出時全額確認收入,計算繳納增值稅和所得稅。
由于會計和稅法上在確認收入時點上遵從不同的規定,由此產生的時間性差異,應按照稅法進行處理。
附銷售退回條件會計處理怎么做?在進行會計處理的時候,如果有對附銷售退回條件的賬務疑問,不知道這類的業務實際工作中該如何去處理,完全是可以問問會計學堂的老師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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