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怎么轉出
一.購進貨物或服務改變生產經營用途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如果在購進時已抵扣了進項稅額,需要在改變用途當期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進項稅額轉出的方法有三種:
1.按原抵扣的進項稅額轉出
即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進項稅額部分
甲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生產的貨物適用17%增值稅稅率,2017年10月從農產品經營者(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農產品一批(不適用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為30萬元,稅額為0.9萬元,同時支付給運輸單位的運費5萬元(不含增值稅),取得運輸部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面注明的不含稅運輸費5萬元。本月下旬將購進的農產品的20%用于本企業職工福利。
要求:計算甲生產企業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30×11%+5×11%)×(1-20%)﹦3.08(萬元)
應轉出進項稅額=(30×11%+5×11%)*20%=0.77萬元
運輸費用的不同稅務處理:
2.無法準確確定該項進項稅額的,按當期實際成本(即買價+運費+保險費+其他有關費用)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轉出數額=當期實際成本×稅率
3.利用公式: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
二.不動產的進項稅額轉出
已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發生非正常損失,或者改變用途,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已抵扣進項稅額+待抵扣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
不動產凈值率=(不動產凈值÷不動產原值)×100%
1.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該不動產已抵扣進項稅額:應于該不動產改變用途的當期,將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從進項稅額中扣減。
2017年5月,納稅人買了一座樓辦公用,專用發票價款1000萬元,進項稅額110萬元。
則:
2017-5月,抵扣66萬元,2018年5月抵扣44萬元。但2018年4月,納稅人將辦公樓改造成員工食堂。
若2018-4不動產凈值率為50%,不得抵扣進項稅額﹦55萬元<66,進項稅額轉出55萬元
2.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該不動產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應于該不動產改變用途的當期,將已抵扣進項稅額從進項稅額中扣減,并從該不動產待抵扣進項稅額中扣減不得抵扣進項稅額與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差額。
依上例
若2018-4不動產凈值率為80%,不得抵扣進項稅額﹦88(萬元),進項稅額轉出﹦66+(88-66)﹦88(萬元)

進項稅額轉出會計分錄
發生需要轉出時:
借:庫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銷售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月底進行結轉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增值稅怎么轉出?購進貨物或服務改變生產經營用途,不符合進項稅額扣除時,將其轉出,計入相關成本費用。這樣企業應繳納的增值稅更多。大家看完上面的文章,對進項稅額轉出的規定會有一定的了解,還有不清楚的地方,歡迎來找我們。可以在線聯系我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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